小己:個人。指個人的得失。
《史記·司馬相如列傳》:“《小雅》譏小己之丟失,其流及上。”
小己得失作賓語、定語;指個人的得失。
個人得失
小用作人名意指精致、秀氣、伶俐。
己用作人名意指嚴於律己、自立自強、樂於助人之義;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