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束手待斃”。
明·羅貫中《三國縯義》第十廻:“曹兵既至,豈可束手待死,某願助使君破之。”
束手待死作謂語、定語;指等死。
願先生早示良策,我必不肯束手待死。清·褚人獲《隋唐縯義》第九十四廻
束手待斃、束手就斃
束用作人名意指自律、嚴於律己之義;
待用作人名意指可靠、禮貌、熱情、希望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