義:道義;得:得到;辤:推托。道義上不允许推辤。
唐·杜祐《通典》卷一百一:“震以王官司徒吏,皆先由州郡之貢,而後陞在王廷,策名委質,列爲帝臣,選任唯命,義不得辤。”
義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高尚、伟大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義;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类拔萃之義;
辤用作人名意指口齒伶俐、聰明睿智、文才出众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