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看到後內心感到震驚。
《宋書·孔琳之傳》:“降死之生,誠爲輕法,然人情慎顯而輕昧,忽远而驚近,是以磐盂有銘,韋弦作珮,況在小人,尤其所或目所不睹,則忽而不戎,日陳於前,則驚心駭矚。”
驚心駭矚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驚心駭神、驚心駭目
驚用作人名意指四海敭名、一飛沖天之義;
心用作人名意指忠心、愛心、核心、心思縝密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