捨:放棄,捨弃;逐:追求。拋棄根本,追求枝節。比喻做事不注意根本,而衹抓細微末節
明·馮夢龍《醒世恒言》第39卷:“自己親族貧乏,尚不肯周濟分文,到得此輩募緣,偏肯整幾兩價佈施,豈不是捨本從末的癡漢!”
捨本從末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、狀語;指本末倒置。
捨本逐末
本用作人名意指初心、本心、委以重任之義;
從用作人名意指小鳥依人、有條理、善於思考之義;
末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專注、幸福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