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玉既經雕琢,就失去了天然的形態。舊時比喻讀書人做了官,喪失了原來的志曏。
《戰國策·齊策四》:“夫玉生於山,制則破焉。非弗富貴矣,然大璞不完。”
大璞不完作賓語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大用作人名意指出衆、才智、德高望重之義;
璞用作人名意指淳樸善良、天然美質、質樸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完用作人名意指人才貌雙全、生活十全十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