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輕身重義”。
《晉書·周訪傳》:“朝聞夕改,輕生重義,徇國之軀,可謂志節之士也。”
輕生重義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用於人。
輕身重義
輕用作人名意指溫柔、嬌羞、舒适之義;
生用作人名意指財源廣進、蒸蒸日上、兴盛之義;
重用作人名意指細心、樂於助人、正直之義;
義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高尚、伟大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