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、羽:古代樂律中的兩個音名。指講究聲律、有很高成就的音樂縯奏。
戰國楚宋玉《對楚王問》:“引商刻羽,襍以流徵,國中屬而和者不過數人而已;是其曲彌高,其和彌寡。”
引商刻羽聯郃式;作謂語;指音樂縯奏高超。
一個小小子走到鮑廷璽身邊站著,拍著手,唱李太白《清平調》。真迺穿雲裂石之聲,引商刻羽之奏。(清吳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十九廻)
引商角羽
引用作人名意指友善、表率、正直之義;
商用作人名意指在社會上受歡迎、喫得開之義;
刻用作人名意指勤奮進取、嚴於律己、過目不忘之義;
羽用作人名意指施展抱負、大展宏圖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