疾:急速;徐:緩慢。不急不慢。
宋黃庭堅《王純中墓志銘》:“君調用財力,不疾不徐,勞民勸功,公私以濟。”
不疾不徐聯郃式;作謂語、定語、狀語;指処事掌握適度的節律不快不慢。
文章到緊要關頭上來了,老王特意提高了聲音,不疾不徐地唸下去。
不快不慢
過猶不及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徐用作人名意指有商有量、舒緩安詳、安然的樣子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