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朝梁丘遲《與陳伯之書》:“暮春三月,江南草長,襍花生樹,群鶯亂飛。”後以“鶯飛草長”形容明媚的春景。
南朝·梁·丘遲《與陳伯之書》:“暮春三月,江南草長,襍花生樹,群鶯亂飛。”
鶯飛草長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鶯飛草長誰爲主?渺渺春江作歌苦。清·黃景仁《春風怨》詩
鶯用作人名意指嬌小可愛、聲音悅耳、名聲響亮之義;
飛用作人名意指聰明過人、反應敏捷、追求卓越與成功。
草用作人名意指親切、旺盛、勵精圖治之義;
長用作人名意指位高權重、才華橫溢、多才多藝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