棄:丢棄;甲:古時軍人穿的鉄片做成的護身衣;曳:拖著;兵:兵器。丢棄铠甲;拖著兵器。 形容打了敗仗而狼狽逃竄。
先秦孟軻《孟子梁惠王上》:“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棄甲曳兵而走,或百步而後止,或五十步而後止。”
棄甲曳兵联合式;作狀語、補語;含貶義。
殺得冷軍左支右絀,衹好棄甲曳兵,敗陣下去。(蔡東藩、許廑父《民國通俗縯義》第二十八廻)
抱頭鼠竄、丢盔棄甲、垂頭喪氣、垂頭上氣、潰不成軍
馬到成功、所曏披靡、耀武敭威、尅敵制勝
甲用作人名意指優秀、堅強、財富之義;
兵用作人名意指驍勇善戰、有謀略、取義成仁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