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家喻戶曉”。
宋·樓鈅《繳鄭熙等免罪》:“以言求人,曾未聞有所褒表,而遽有免罪之旨,不可以家諭戶曉,必有輕議於下者。”
家諭戶曉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形容廣爲流傳。
家喻戶曉、家喻戶习
家用作人名意指溫煖、友愛、團結之義;
諭用作人名意指懂事、聰明、正直之義;
曉用作人名意指樂觀、豁達、明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