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:廣;議:建議。廣泛採纳群衆的建議
晉陳壽《三國志吳志孫登傳》:“誠宜與將相大臣詳擇時宜,博採衆議,寬刑輕賦,均息力役,以順民望。”
博採衆議作谓语、定語;指廣泛听取意见。
領導乾部必須博採衆議,不能獨斷 專行
博採群議
独断專行
博用作人名意指博大、淵博、包容、奮進之義;
採用作人名意指风採、風度、謙虛之義;
衆用作人名意指才華、團結一致、品格高尚之義;
議用作人名意指有見地、見解獨到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