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法令細密。
南朝宋劉義慶《世說新語言語》:“劉公幹以失敬罹罪,文帝問曰:‘卿何以不謹於文憲?’楨答曰:‘臣誠庸短,亦由堦下綱目不疏。’”
綱目不疏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政策等。
綱用作人名意指人之表率、出類拔萃、沉穩之義;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負、有志曏、目光長遠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