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鑚穴踰墻”。語本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“不待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鑽穴隙相窺,踰牆相從,則父母國人皆賤之。”後以“鑽穴踰牆”指媮情、私奔、媮竊等行爲。金王若虛《五經辨惑二》:“予謂女之奔人,直婬佚耳,亦鑽穴踰牆之類。”《醒世恒言·赫大卿遺恨鴛鴦絛》:“至如上蒸下報,同人道於獸禽;鑽穴踰牆,役心機於鬼蜮。”清蒲松齡《聊齋志異·果報》:“其爲人邪蕩不檢,每有鑽穴踰隙之行,則蔔之。”一本作“鑽穴踰牆”。《鏡花緣》第九九廻:“也有鑽穴踰垣在那裏媮竊的,也有殺人放火在那裏搶劫的。”
鑽用作人名意指進取、上進、堅持、努力之義;
牆用作人名意指可靠、穩重、腳踏實地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