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指桑罵槐”。
清·曹雪芹《紅樓夢》第六十九廻:“衆丫頭媳婦無不言三語四,指桑說槐,暗相譏刺。”
指桑說槐作谓语、狀語;用于說话与作文。
浩然《豔陽天》第八章:“是內心的表示,還是指桑說槐的 發牢騷呢?”
指桑罵槐、指東罵西、指槐罵柳
指用作人名意指領導有方、高瞻遠矚之義;
桑用作人名意指甜美、清麗脫俗之義;
槐用作人名意指爽朗、頂天立地、自強不息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