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分身減口”。舊時荒年,爲減輕家庭負擔,維持生計,人口多者每使部分外出逃荒,谓分房減口或分身減口。
元·無名氏《郃同文字》楔子:“如今爲這六料不收,上司言語,著俺分房減口。兄弟你守著祖業,俺兩口兒到他邦外府,趕熟去來。”
分房減口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災荒年。
分身減口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義;
房用作人名意指繁榮、興盛、鴻運、興旺之義;
口用作人名意指口才好、能言善辯、談吐麻利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