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直言極諫”。
《戰國策·齊策四》:“寡人奉先君之宗廟,守社稷,聞先生直言正諫不諱。”
直言正諫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用於処事。
其有直言正諫之士,敢決徇義之夫,二十五日,悉集華林東門,人別引見,共論得失。《北史·魏紀四·肅宗孝明帝》
直言極諫、直言切諫
直用作人名意指坦蕩、光明正大、實事求是之義;
言用作人名意指有學識、聰明、講誠信之義;
正用作人名意指爲人光明磊落、心懷寬廣、善良之義;
諫用作人名意指正直、有主見、勇敢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