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自找矛盾,互相不和。
《宋書沈攸之傳》:“卿忘廉、藺、寇、賈之事邪?吾本以濟國活家,豈計彼此之陞降。且我能下彼,彼必不能下我,共濟艱難,豈可自厝同異。”
自厝同異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自用作人名意指自主、獨立、勇敢、自立自強之義;
同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響、認可、贊同、團結;
異用作人名意指特別、出衆、智慧、善於判斷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