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丟盔卸甲”。
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棄甲曳兵而走,或百步而後止,或五十步而後止。”
丟盔拋甲作谓语、定語、補語;指戰敗。
他們認爲今日上午在大戰中已經把左光先的精銳殺得丟盔拋甲,七零八落。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十二章
丟盔卸甲、丟盔弃甲
甲用作人名意指優秀、堅強、財富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