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得到的補償不了所失去的。形容不上算。
宋陸遊《序》:“得不償失,榮不蓋愧。”
得不償失主谓式;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含貶義。
饒鴻生在精養軒雖化了幾十塊冤枉錢,在後樂園倒明白了一樁古典,不能說得不償失了。(清李寶嘉《文明小史》第五十三廻)
因小失大、貪小失大、隋珠彈雀、得不酧失、失之東隅、事倍功半、進寸退尺、以珠彈雀
乞漿得酒、得大於失、亡羊得牛、一擧兩得、事半功倍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