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捨棄短処而採用長処。
東漢·孔融《肉刑議》:“衚明德之君,遠度深惟,棄短就長,不苟革其政也。”
棄短就長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選擇。
棄短取長、棄短用長
就用作人名意指成功、成就、攀登之義;
長用作人名意指位高權重、才華橫溢、多才多藝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