淩:侵犯,欺侮;暴:欺侮;寡:少。仗著自己強大就欺侮弱者,仗著人多去侵犯人少的對方
康有爲《大同書》甲部:“於是一鄕自爲一國,一姓自爲一群,以衆暴寡,以強淩弱。”
以衆暴寡,以強淩弱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以強淩弱,以衆暴寡、倚強淩弱
以用作人名意指有遠見、耐心、志曏之義;
衆用作人名意指才華、團結一致、品格高尚之義;
強用作人名意指強健、刚強、優越。
淩用作人名意指高尚、加官進爵、勇於拼搏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