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看到事物的苗頭而能察知它的發展遠景。
清·陳康祺《郎潛紀聞》第11卷:“是時海禁初開,恭恪此奏可謂識微見遠。”
識微見遠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識微見几
識用作人名意指学識渊博、有見識、知書達理之義;
微用作人名意指細致、精深、玲瓏之義;
見用作人名意指明智、知識广阔、敏銳之義;
遠用作人名意指有才學、志曏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