冤有冤頭,債有債主。比喻要了解事情,必須找爲主的人。
宋釋普濟《五燈會元劍門安分菴主》:“卓拄杖一下,曰:‘冤有頭,債有主。’”
冤有頭,債有主复句式;作主語、賓語;含貶義。
冤 有頭,債有主,武松找到了蔣門神,好好地教訓了他一頓。
冤各有頭,債各有主
有用作人名意指禮貌、才智、富足之義;
頭用作人名意指聰明、有才華、出衆之義;
主用作人名意指主見、才能、權力、運籌帷幄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