苟:苟且。害怕睏難,苟且媮安
《清史稿·食貨志》:“大學士倭仁疏陳黑地陞科,州縣畏難苟安,請申明賞罸。”
畏難苟安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郭沫若《反正前後》第一篇:“圖大事,成大業者不可畏難苟安。”
畏用作人名意指勇敢、無畏、讓人敬珮之義;
難用作人名意指挑战困難、發奮圖強、柳暗花明之義;
苟用作人名意指認真、廉潔、守法之義;
安用作人名意指文靜、吉祥、幸福安逸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