扶助滅亡的國族,使其傳承複興
同“興滅繼絕”。《南史·宋紀上》:“興亡繼絶,俾昏作明,元勳至德,朕實攸賴。”《周書·蕭巋傳》:“梁主既失江南諸郡,民少國貧。朝廷興亡繼絶,理宜資贍,豈使齊桓、楚莊獨擅救衛復陳之美。”唐劉知幾《史通·模擬》:“狄滅二國,君死城屠。齊桓行霸,興亡繼絶。
作謂語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唐·劉知畿《史通·模擬》:“齊桓行霸,興亡繼绝。”
興用作人名意指興盛、興业、豐盛之義;
繼用作人名意指繼承、機智、努力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