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棄良好的德行,從事壞人所做的事。比喻棄善從惡。
《左傳·哀公十六年》:“微二子者,楚不國矣,棄德從賊,其可保乎?”
德用作人名意指具有仁愛之心、恩澤於民、德高望重。
從用作人名意指小鳥依人、有條理、善於思考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