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飛:比翼齊飛。比喻夫妻間親密和諧。
《詩經·大雅·卷阿》:“凤凰於飛,翩翩其羽。”
於飛之樂作宾语;用於书面语。
明·許仲琳《封神縯義》第二廻:“不知彼可能將女進貢深宮,以遂朕於飛之樂?”
於用作人名意指超過、思想、道德、引申爲有權威的人之義;
飛用作人名意指聰明過人、反應敏捷、追求卓越與成功。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樂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開朗、愉悅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