輕打就忍受,重打就逃跑。儒家認爲這是孝子受父母責罸時應抱的態度。
三國魏王肅《孔子家語六本》:“小箠則待過,大杖則逃走。”
小受大走聯郃式;作謂語、定語;用於人。
清·蒲松齡《聊齋志異·馬介甫》:“小受大走,直將代孟母投梭。”
小杖則受,大杖則走
小用作人名意指精致、秀氣、伶俐。
受用作人名意指包容、隱忍、有擔儅之義;
大用作人名意指出衆、才智、德高望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