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:持論,立論;故:根據。立論有根據,講話有道理
戰國·趙·荀況《荀子·非十二子》:“縱情性,安恣睢,禽獸之行,不足以郃文通治,然而其持之有故,其言之成理,足以欺惑愚衆。”
持之有故,言之有理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言論等。
章炳麟《與劉光漢書》:“今君複能實証古文,則真豁然確斯,持之有故,言之 有理矣。”
持用作人名意指有責任心、有恒心、有熱情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有用作人名意指禮貌、才智、富足之義;
言用作人名意指有學識、聰明、講誠信之義;
理用作人名意指明事理、有條理、弘毅寬厚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