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:揭擧;立:樹立。持不同的態度或看法。提出新奇的見解和主張;表示與一般不同。
南朝宋劉義慶《世說新語文學》:“支道林在白馬寺中,將馮太常共語,因及《逍遙》,支卓然標新理于二家之表,立異义于众贤之外。”
標新立異联合式;作主語、謂語、定語;形容故意與衆不同以顯示自己。
其中典禮集會之詞,標新立異固不可,機械陳腐亦不可。(硃自清《鍾明〈嘔心苦脣錄〉序》)
獨樹一幟、另起爐灶、別出心裁
因循守舊、抱殘守缺、人雲亦雲
標用作人名意指傑出、俊美、超群出衆、有口皆碑;
新用作人名意指推陳出新、有創造力、超越。
立用作人名意指自強自立、積極曏上、立業。
異用作人名意指特別、出衆、智慧、善於判斷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