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令他走就離開。形容服從指揮,聽候調遣
宋辛棄疾《沁園春將止酒戒酒盃勿使近》詞:“盃再拜,道:‘麾之即去,招之須來。’”
麾之即去作謂語;指服從指揮。
此時招之使來,他日不能麾之即去。清·夏燮《中西紀事》第20卷
揮之即去
呼之即來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