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官吏的政勣顯著;社會安定;人民樂業。政簡:施行輕微的賦役或減免繁文縟節的政治措施。刑清:很少施用刑罸。
西漢司馬遷《史記齊太公世家》:“太公至國,脩政,因其俗,簡其礼。”
政簡刑清联合式;作賓語、定語;含褒義,常用作稱道地方官政勣的話。
安太爺做了一年嘉興縣令,倒是政簡刑清,上司很說他能乾。(《晚清文學叢鈔中國現在記》第十一廻)
政清狱簡
政用作人名意指正義、高尚、穩重之義;
簡用作人名意指正直、真誠、有學識之義;
清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清正廉明、純潔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