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足:不值得;訓:教導;槼範。不值得作爲行爲的準則或典範。
明衚應麟《詩藪》:“君詩如風螭巨鯨,步驟雖奇,不足爲訓。”
不足爲訓动宾式;作謂語;指对事情不以爲然,不值得倣傚。
孝琪的行爲虽然不足爲訓,然而他的議論思想也有獨到処,這還是定菴的遺傳性。(清曾樸《孽海花》第四廻)
不足爲法、似是而非
不易之論、不刊之論、天經地義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足用作人名意指財富、純潔、精益求精之義;
爲用作人名意指大有可爲、敢於承擔、中流砥柱、很有能力之義;
訓用作人名意指賢淑、典範、引申爲心思如河流般流淌顺畅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