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詩·小雅·伐木》:“伐木丁丁,鳥鳴嚶嚶。出自幽穀,遷於喬木。”後以“鳴於喬木”比喻仕進達於高位。
《詩·小雅·伐木》:“伐木丁丁,鳥鳴嚶嚶。出自幽穀,遷於喬木。”
鳴於喬木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书面语。
南朝·宋·範曄《後漢書·張衡傳》:“鳴於喬木,迺金聲而玉振之。”
鳴用作人名意指傑出、優秀、聞名、光明、明亮之義;
於用作人名意指超過、思想、道德、引申爲有權威的人之義;
喬用作人名意指高大、改變、威嚴之義;
木用作人名意指初心、善解人意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