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赦免過錯,寬恕罪行。
《易解》:“雷雨作,解,君子以赦過宥罪。”
赦過宥罪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等。
思所以議獄緩死,赦 過宥罪,庶因大變,與之更始。《晉書·孝武帝紀》
過用作人名意指出衆超群、冰雪聰明之義;
宥用作人名意指寬容、豁達、聰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