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料之外的錢財
清·李寶嘉《官場現形記》第11廻:“且說周老爺憑空得了一千五百塊洋錢,也算意外之財,拿了他便一直前往浙江。”
意外之財作主语、賓語;指没想到的钱財。
意外之財不可取
意用作人名意指聰明、心思縝密、心懷大志;
外用作人名意指貌美、風度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財用作人名意指富貴榮華、生財有道、富甲一方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