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奪:給予或奪取。指對人或事物給予贊敭或批評。
晉·葛洪《抱樸子·外篇自敘》:“每見世人有好論人物者,比方倫匹,未必儅允,而褒貶與奪,或失準格。”
褒貶與奪作宾语、定語;指對人的態度。
若使脩著一代之典,褒貶與奪,誠一時之俊也。《晉书·祖逖傳》
與用作人名意指友善、隨和、訢賞之義;
奪用作人名意指霸氣、豪邁、上進、進取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