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正大堂煌”。
清·陳朗《雪月梅》第三十七廻:“傳旨不必謄正,即命內監將草稿取上禦案觀覽,但見字字龙蛇,行行珠玉,鏗鏘金石之音,正大堂皇之躰。”
正大堂皇作定語、狀語;用於書麪語。
他正大堂皇地敘述了一番事情的經過。沙汀《淘金記》二五
正大堂煌、堂堂正正
正用作人名意指爲人光明磊落、心懷寬廣、善良之義;
大用作人名意指出衆、才智、德高望重之義;
堂用作人名意指正直、高貴、高大、安定之義;
皇用作人名意指一言九鼎、權力、謀略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