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生氣轉爲喜歡。
清·李寶嘉《官場現形記》第29廻:“徐大軍機一看,數目卻比別的門生不同,因此方轉嗔爲喜,解釋前嫌。”
轉嗔爲喜作谓语、定語;指改變情緒。
徐大軍機一看,數目卻比別的門生不同,因此方轉嗔爲喜,解釋前嫌。(清李寶嘉《官場現形記》第二十九廻)
破涕爲笑
轉用作人名意指霛活、思維敏捷、婉約之義;
爲用作人名意指大有可爲、敢於承擔、中流砥柱、很有能力之義;
喜用作人名意指喜不自勝、雙喜臨門、喜笑顔開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