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除不了的仇恨
明·馮夢龍《醒世恒言》第20卷:“又見張權買房開店,料道是丈人暗地與他的銀子,越加忿怒,成了個不解之仇。”
不解之仇作主語、賓語;用於口語。
霍趙兩家本無不解之仇,衹因彼 此不服輸的心理,而一定要爭個高低,互不相讓。
深仇大恨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解用作人名意指有能力、有想法、勤奮不懈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