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公私兩濟”。
《文獻通考·征榷四》:“惟有於耍閙坊場之地,聽民醞造,納稅之後,從便酤賣,實爲公私兩利。”
公私兩利作谓语、賓語;指對公家私人都便利。
全國工商業者必須在公私兩利政策之下,自覺地嚴格遵守各級人民政府的法令,愛護國家財産,消滅舊社會假公濟私、損 人利己的惡劣作風。《新華月報》1951年第5期
公私兩便、公私兩濟
公用作人名意指爲人正直、光明磊落之義;
兩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幸福、成雙成對之義;
利用作人名意指功成名就、盡如人意、吉祥如意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