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:保持;堅持;之:代詞;指所要堅持的东西;恒:長久;指恒心。有恒心地堅持下去。也作“持之以久”。
宋樓鈅《攻愧集雷兩應詔封事》:“凡應天下之事,一切行之以誠,持之以久。”
持之以恒偏正式;作謂語、狀語;表示長久不变。
学习要鍥而不捨,持之以恒,就能取得好成勣。
鍥而不捨、孜孜不倦、有始有終、全始全終、始終如一、日雕月琢、堅持不懈
一暴十寒、半途而廢、虎頭蛇尾、斷斷續續、一曝十寒
持用作人名意指有責任心、有恒心、有熱情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以用作人名意指有遠見、耐心、志曏之義;
恒用於人名意指持之以恒、堅定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