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以公事爲重,然後考慮私事。
《三國志·魏志·杜恕傳》:“憂公忘私者必不然,但先公後私即自辦也。”
先公後私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指処理公私關系。
卿先公後私,可謂大忠矣。(明馮 夢龍《東周列國志》第九十七廻)
公私分明
損公肥私
先用作人名意指前進、進步、卓越之義;
公用作人名意指爲人正直、光明磊落之義;
後用作人名意指高貴、霸氣正義、有學問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