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鼎足三分”。
《水滸傳》第二十廻:“今番尅敵制勝,誰人及得先生良法。正是鼎分三足,缺一不可。先生不必推卻。”
鼎分三足作賓語、定語;指三方分立。
鼎足三分
鼎用作人名意指頂天立地、爲人正直、堅毅、大之義;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義;
三用作人名意指行成於思、堅定、足智多謀之義;
足用作人名意指財富、純潔、精益求精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