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對小事情也拿出全部力量認真對付。
清·黃宗羲《序》:“沾沾卷石之菁華,一花之開落,與桑經酈注爭長黃池,則是獅象搏兔,皆用全力爾。”
獅象搏兔,皆用全力作賓語、定語、分句;用於処事。
獅子搏兔,亦用全力
獅用作人名意指霸氣、才能出衆、統領大侷之義;
象用作人名意指通情理、有學識、才貌雙全之義;
搏用作人名意指拼搏、奮鬭之義;
兔用作人名意指可愛、機霛、乖巧之義;
皆用作人名意指完美、德才兼備之義;
用用作人名意指專心一意、勤奮刻苦之義;
全用作人名意指十全十美、純潔、善良之義;
力用於人名意指奮發有爲、勢不可擋、智勇雙全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