窮究事物的道理。
明·方孝孺《答鄭仲辯》:“其無待於外,近之於複性正心,廣之於格物窮理。”
格物窮理作谓语、賓語;用於処事。
偶閲近人《夜談叢錄》,見所載焚旱魃一事、狐避二事,因存記所疑,俟格物窮理者詳之。清·紀昀《閲微草堂筆記·如是 我聞一》
格用作人名意指思想覺悟高、品德高尚、聰明之義;
理用作人名意指明事理、有條理、弘毅寬厚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