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櫛比鱗次”。
唐·範攄《雲谿友議》卷六:“真娘者,吳國之佳人也,時人比於錢唐囌小小。死葬吳宮之側,行客感其華麗,競爲詩題於墓樹,櫛比鱗臻。”
櫛比鱗臻作定语、狀語;用於書麪語。
櫛比鱗次、櫛比鱗差
比用作人名意指謹慎、嚴謹、仔細認真之義;
鱗用作人名意指堅強、祥瑞之義;
臻用作人名意指成功、完美、事業順利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