漠然:冷淡的樣子;置:放;擱置。毫不關心地把事情擱到一邊;形容對人或事態度冷淡;不關心;不理不睬。
宋高斯得《恥堂存稿直前奏事》:“今被災之地既廣,舊由比固儅悉援,然亦安可漠然眡之,然徒責之諸司州郡乎?”
漠然置之偏正式;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含貶義。
彼而漠然置之,猶可言也;我而漠然置之,不可言也。(清梁啓超《少年中國說》)
漠不關心、置之不理、不屑一顧、置若罔聞、束之高閣、安之若素、置之度外
躰貼入微、油然而生、肅然起敬
漠用作人名意指淡泊、堅強、心胸寬廣之義;
然用作人名意指明理、誠信、光彩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